[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日前广州市的领导要求民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要敢于开枪,曾经有警察没有鸣枪示警就开枪的情况发生,请问发言人对此如何看?对警察可以开枪的条件是如何界定的?是不是会改变警察使用枪支的限制?
[武和平]:
这个问题是依法使用枪支的问题。 二十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公安机关依靠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包括社会结构转型的原因,对抗程度非常强,特别是发生警察牺牲伤亡的情况,前不久我们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数字,每年四百人左右牺牲。关于公安机关枪支枪械的使用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一方面要使它成为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有力武器,同时也要防止枪支的滥用。公安机关的领导机关一直在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但是,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执行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我们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犯罪,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也有这方面的案例。
[新华社记者]:
一季度的总体情况是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侵财犯罪案件上升,近一两年来的情况是不是也是这样的趋势?第二,除了数量的上升外,公安侦破侵财案件当中还面临什么新的挑战没有?除了近几年来诱发侵财案件的增多,除了数量增多,公安机关对破这样的案子还存在什么样的挑战?第三,一季度侵财案件增多的案例,是不是发生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里相对多一些?
[武和平]:
目前犯罪的态势,由于社会发展,诱发犯罪的时机多了,犯罪增多是怎么造成的呢?它是犯罪的诱发因素,法律术语叫客体和犯罪的主体,就是犯罪的人,客体加主体,小于犯罪控制,那么总量开始下降;大于犯罪控制,总量就增加。这个控制是什么呢?是两大控制,一是硬控制,法律、监狱、司法机关、公安民警、法律法规、政府组织,这是硬的控制。软控制是道德、信仰、思想。所以,在整个社会结构剧烈变动的过程当中,在一定时段很可能我们的管理控制力量还需要适应,这个不适应期犯罪的诱发因素就较多。同解,讲到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的问题,刚才给大家介绍的情况分析,是根据“十五”期间整个暴力犯罪的态势和走向,我们注意到,确实有东部逐渐向西部发展蔓延的倾向,是不是和经济发达和人财物大流动有关系?这里有一个相关的最起码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转移。比如市场经济充满活力,诱发犯罪的因素就增多。
[武和平]:
犯罪就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现在的侵财犯罪高发是有必然性的。根据国际方面的调查,人均在一千美金到四千美金这个跨越阶段的时候,往往是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段,这带有规律性,也带有必然性。但是同时也是可控的,不是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只要我们有针对性地打,有目标地防,科学地去管,特别是结合综合治理,最好的刑事政策是社会政策,比如富民利民、建设新农村,就可以大大缓解一些农村地区的犯罪。随着城市的发展,我们提出科学发展观,一方面大力发展经济,同时遏制黑恶势力,遏制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的暴力犯罪。这几年公安机关不懈努力,暴力犯罪问题在走低。
根据社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我们意识到还会有犯罪的浮动问题,会出现一种“洼地现象”。治安防范加强的地方,局部会好起来,犯罪往哪里去了?流向了不加防范、不加控制的一些地区。正如刚才这位朋友所提,暴力犯罪、人身犯罪减少,预示着我们社会管理控制率的增强,和人民群众人身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那么侵财犯罪多发,说明我们经济大发展过程当中,还有一些不适应,在管理环境上有空白的部位和地区,提示我们加强防范控制,实行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安治国方略。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一季度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发生量怎么样?有没有增减?第二,在基层基础建设过程当中,提出东方模式的概念,即大量依靠老百姓。事实上我们采访当中,跟基层老百姓接触的话,发现当地的警方甚至包括出警不勤的问题,比如说佳木斯虐童的案子,家属说孩子丢了一年,警察都没有帮忙找,发生了至少六个孩子都惨死的情况。按照公安部这样一个很好的理念,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也想问一下,佳木斯那个案子是怎么处理的?
第一个问题,刚才你说的这个概念,我们公安机关是这样认为的,对于出现的一些影响稳定的,比如出现了一些打砸抢的问题,公安机关会去维持治安,维持秩序,防止因为这些诉讼问题影响他人的安全。刚才讲了,社会快速发展过程当中,确实出现了利益格局的调整,有关征地、拆迁、产权纠纷等等问题,都属于这些问题。再往下深说一步,它实际上是对政府的信赖,现在老百姓还习惯于依赖我们的政府。这些问题,按照事权是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来解决的,随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务院、党中央一系列的富民政策,包括加强保障机制和扩大就业,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控制和化解的。公安机关的任务就是维持、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所以,对其中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少数的、极个别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处理,以保护大多数群众,这还是依法执行公务。所以利益诉求的问题,还是要按照法制轨道来进行,群众到各级信访部门反映,第二是通过司法途径来反映。
[武和平]:
第二个问题,佳木斯的案件,公安部和当地公安机关非常重视,杀人犯罪,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公安部得知情况后,立即派出人员指导案件侦破。犯罪分子目前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这里面,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反思,作案分子是性犯罪、强奸罪入狱,出狱以后再作案。他侵袭的都是未成年人,有的是学校里就读的学生失踪了,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再有,大家知道,对网吧的管理,国家有明确规定,不准未成年人进入,而这些孩子就在网吧里,没有人报告,也没有人提供这些孩子的下落。还有,比如作案人是出租房,出租房如何管理?惨痛的血案发生以后,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反思这些问题。实际上,对于恶性案件的遏制和打击,一方面靠公安机关去侦破,有句俗话说的好,再好的外科医生,不如不动手术,只要我们工作到位。就这一线之差,我们的工作没到位,结果六个孩子惨遭杀害。当地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是严肃认真的,包括改进措施,今后对于失踪人口,特别是儿童失踪的,公安机关给予重视,加速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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