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联文)沐浴中心为赚取暴利,容留“小姐”做起皮肉生意。4月10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刑事案件,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春、王勇、徐山有期徒刑五年、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5000元。
2005年3月至8月,合肥东门某美食沐浴中心女主管李明春收容并介绍卖淫女王某等4人,多次向男顾客提供卖淫活动,李明春从中获取费用。领班王勇多次将男顾客介绍至卖淫女处,从中获取好处。美食沐浴中心副总经理徐山明知卖淫女在该中心多次卖淫,仍放任不予管理。2005年8月30日晚,三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