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区城管执法局于日前出台了《城区书报亭经营管理规定》、《城区早点车经营管理规定》,对城区的书报亭、早点车进一步规范管理,同时对经营户实行考核计分制,一年扣满6分的取消经营资格。
据悉,《规定》对书报亭与早点车的经营范围、经营面积以及周边“门前三包”等项目作了详细规定:书报亭只许摆放书、报刊、杂志等,杜绝经营其他商品,严禁违法经营淫秽书刊;早点车不得移位、超位经营,所有经营活动只能在审批的报亭与早点车内进行,周围不许堆放其它物品及占道经营;保持容貌整洁,及时清理周边白色污染,无乱搭乱建、乱吊乱挂现象;早点车经营人员必须持证且着工作服上岗经营,按时出收摊。
同时,对书报亭、早点车经营户实行计分考核制,由执法中队对违规的经营户实施扣分,一年扣满6分的取消经营资格。目前,邮政报刊零售公司也结合区城管执法局的规定对城区各报亭业主作出了相关补充规定,切实加强对书报亭的规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