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0日电 林莉、特约通讯员李德营报道:昨天,笔者在济南军区某部看到,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等为内容的灯箱醒目地出现在营院内。该部领导告诉笔者,这是他们结合实际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采取的举措。
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他们针对官兵思想行为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不良倾向,区分不同层次,在对原有的《军人道德规范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等制度规范和评比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新的《尊干爱兵“双六条”》等贴近官兵思想和生活实际、具有时代气息的细则标准,并以格言警句的形式张贴在灯箱上;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荣辱观要求,深入细致地进行党性分析,进一步明确是非标准和荣辱界限。不久前,该部对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讲评,并对一名给基层“打电话、递条子”造成较坏影响的机关干部做出调离岗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