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天消息据今天《东方早报》报道:南京市公务用车改革第二阶段中的区县机关车改昨天正式启动。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市车改办主任单捍政表示,此次车改将选择若干部门作为试点,随后整体推行,同时给予区县级更多的“自主权”,只规定区县正处级公务员每月最高补贴1820元。 单捍政介绍,目前南京市车改办制定的公务交通费的测算公式为:公务交通费=车辆消耗基数×公务活动占用量×(1+辖区面积系数+购车因素系数)。其中公式中的车辆消耗基数由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年检费、停车费、车辆折旧费等六项费用综合构成,取消了原有的“过路过桥费”,使该基数由上一轮的2323元/月减少到2068元/月。考虑到区县机关工作特点和公共交通状况总体好于乡镇及涉农街道,南京总体实行区县低于镇街、城区低于郊县的原则。以“一把手”来测算,乡镇机构和涉农街道为1858元/月,而区县机关则为1820元/月。对南京及其他在公车改革中实行“货币化模式(改公务派车为交通补贴)”的城市,外界认为有“变相加薪”之嫌。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党建教研究部副主任、教授刘长江认为,“车补应归于公务员职务消费范畴,如果实行听证制度,则是最科学的。”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