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一起以信内装子弹头为手段的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付海东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被告人付海东于2002年8月20日向被害人陈某的家中投递恐吓信件,采用威胁的手段,向陈某敲诈人民币26.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海东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