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01年,时年13岁的晓丽就读于陆良县活水乡中学初中一年极。当年4月18日深夜,两名歹徒潜入学校宿舍,持刀将晓丽掳出,并实施了奸淫。事发后,学校方面始终没通知家长。当年7月20,晓丽在一篇作文里写到此事,其母偶然看到这篇作文后,才知道发生在女儿身上的遭遇。这位伤心欲绝的母亲同时还看到了老师在作文后面所做的批注:“把它当作一次恶梦,永远忘记吧。”
作案者李石生、李石平,皆为罗平县农民,二人之间系叔侄关系。后来查明的事实表明:在此之前半月直至2002年4月期间,他们共四次窜到活水乡鲁依小学、麒麟区东山三中、罗平县阿岗二中,实施了三次强奸,总共受害的女学生达8名之多,其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11岁。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李石生死刑,判处李石平无期徒刑。前者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04年初,罪大恶极的李石生已经被执行了枪决。
生活新报首席记者 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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