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润2006中国慈善榜昨天出炉 八旬富豪三年捐款20亿
谁是2006年最慈善的企业家?昨天,胡润中国慈善榜揭晓了这个谜底。年过八旬的深圳彭年酒店掌门人余彭年以20亿元的捐赠,取代了前两届慈善家榜冠军的黄如论,成为中国最慷慨的慈善家。后者今年位列第三。
最让人关注的是,此次上榜的100位慈善家中,有54位来自去年的百富榜,比例创下历年之最。
余彭年去年身为慈善榜亚军,但并不广为人知,今年已经84岁的他是深圳彭年酒店原董事长。 早年在香港创业,并最终成为工商界亿万富翁,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内地从事慈善捐赠。两年前,他辞去酒店董事长职务,成为一位专职慈善家。
余彭年的捐赠颇具特色,全部用于白内障病人的复明手术,即彭年光明行动。
紧接余彭年,阳光媒体投资集团的杨澜以累计5.5亿元的捐赠额排名第二。去年,杨澜决定将其在集团权益的51%捐赠给社会,并成立“阳光文化基金会”,希望常年关注教育和扶贫,同时把慈善作为一项事业,帮助国内的慈善机构完善模式,推动慈善行业的发展。
在北京拥有金源系地产的福建巨头黄如论,今年以4.47亿元的捐赠额位列第三,其捐赠全部用于教育领域。位居慈善榜第四位的牛根生虽然承诺捐股市值高达15亿元,但由于国内法律法规的限制,目前已将其股份境内部分的2%先期办理了赠予的具体法律手续。
此外,排名去年百富榜首位的国美电器掌门人黄光裕,以1000万元捐款名列慈善榜第69位。
慈善榜之变
变化1
半数百富榜人士入围慈善榜
2006慈善榜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上榜的100位慈善家中有54位来自去年的百富榜,比例创下历年之最。“这也说明富豪们开始注重自己的社会形象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变化2
慈善榜单首次扩容一倍
过去一年,慈善行业发展速度非常快,今年的慈善家榜从2005年的50位扩大到了100位,榜上前50位企业家从2003年至今累计捐赠近51亿元,比去年的13.5亿元翻了近两番。榜上的100位慈善家从2003年至今,共捐赠了56亿元,教育、社会公益和健康以及一些突发性灾难事件仍然是企业家们热衷的捐赠领域。胡润认为,这无形中促进了社会对这些领域的关注。
慈善榜之不变
“新富”慈善意识仍不强烈
“由于国家对慈善捐助还缺乏制度规范,慈善事业尚未成为国内企业家的共识。”一位业内人士说,新富们的目光尚未投向慈善事业,去年百富榜的前四名(黄光裕、严介和、陈天桥、丁磊),他们所有的捐赠加起来还不到4000万元人民币。而比尔·盖茨捐出了他全部财富的62%。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的慈善事业还没有真正的开始。
“有部分慈善家也在香港从事慈善捐赠,因为他们认为香港的慈善环境比较优越,相关的法律也比较健全。”而这也是一部分企业家在内地对慈善保持低调,不希望公开自己慈善捐助的原因。在此次慈善榜上,鲁冠球、楼忠福、李兴浩这些广为人知的企业家们,就是如此。
【关注慈善企业榜】
企业捐赠多出于树立形象
和富豪们低调行善不同,胡润同期推出的《胡润2006中国慈善企业榜》调查显示,中国企业把慈善捐助更多地看作公关技巧,或者是树立企业形象所需,而非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点同样令人关注。
《胡润2006中国慈善企业榜》共有50家上榜企业和基金,共捐赠41亿元,平均每家8000万元。胡润表示,他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海外华人基金的慈善捐赠往往较为透明,捐赠方向也以教育为主。
而国内的某些企业在慈善捐赠时,或多或少会有一点功利之心,正泰集团就坦言慈善捐赠对于企业的声誉会有很好的影响。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公益捐赠上则往往以灾害救济为主,这也与它们政府背景不无关系。一些烟草公司的捐赠也有企业形象建设方面的考虑。
此外,值得关注的就是,一些依靠政府垄断资源、赚取超额利润的企业,并没有尽到与企业规模相当的责任。如今年的50个上榜企业,仅将年销售收入的0.15%用作了慈善事业。而国外前十大企业,却将年销售收入的0.5%捐献给公益事业。比较之下差距显而易见,“这与国内公益事业起步时间晚不无关系。”胡润说。
【关键词】
三种捐赠方式
国研中心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企业家们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捐赠:一种是直接捐赠到某些慈善项目;另一种是捐赠给各类慈善机构;第三种是企业家们建立自己的基金。
在上述三种方式中,第三种是国外富豪进行捐赠的主要方式,但在中国内地由于相关政策原因,不少富豪只是在境外设立了个人基金,比如余彭年建立的香港余氏慈善基金会;李金元在香港注册的天狮美景国际爱心基金会。
信报记者 廖奇
【记者观察】
行善,制度完善是关键
“富豪行善态度不一,除了富豪对于慈善含义的认识不同,还在于各种规章制度处在空白。”对于富豪低调行善,昨天,一位业内人士如实表述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根据中国现行的税制,企业增值税属于中央所有,所得税则为地方财政所有,而企业如果要进行慈善捐助,减免的将是所得税,由于这种捐赠通常由国家一级发起,因此,不少地方政府不愿看到地方企业捐赠各项公益活动,因为企业的每一次捐赠,都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作为需要政府支持的企业,自然也会考量其中的利弊得失。
其次,中国现行的捐赠法律规定,企业捐赠只有投向五家公益组织,才能获得减免税的优惠,这种有限制的优惠和许多企业的捐赠初衷并不一致,许多企业往往在最后时刻停住了脚步。“我们很想亲眼看见捐赠的款物落实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身上,而现在的体制让我们很难做到这一点。”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人士表示,现在许多公益组织的财务状况并不透明,他们很难知道自己所捐款项的最终去向。
在这位人士看来,主管部门应尽早构建一个有利于善举的慈善事业机制,监督善款的使用过程,能够完全发挥捐助款物的效果才行。唯如此富豪和企业心中的善念才会被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