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厦门市集美区昨透露,该区出台新措施,今后,凡在村(居)组织换届选举中涉嫌贿选行为的,一律中止候选人资格,已当选的,当选无效,已任职的,一律先免职或建议罢免。
据了解,4月中旬起,集美区将启动各村(居)换届选举。 该措施规定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在选举中搞各种非组织性活动,严禁候选人在选举现场发放香烟、矿泉水等。
据悉,该措施还严禁贿选或变相贿选,在换届选举中,凡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其他利益引诱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均视为贿选并进行责任追究。
在村财方面,该措施要求落实村(居)组“零接待”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补贴,突击花钱。
在推行村(居)财委托镇街代建基础上,今年6月前,集美区各村组财务将全部纳入镇街代建。该区还将全力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听证重点内容,试行镇(街)聘用村文书制度。
此外,该措施还将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从今年换届选举起,村(居)两委候选人要公开向村(居)民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选举结束后,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则要对新当选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廉洁从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