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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4月12日讯(记者光明)“丘浚墓南侧违建在丘浚墓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业主提供不出任何用地或报建手续,至少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昨天上午,丘浚墓南侧违建旁,市博物馆、规划、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文物保护范围内
不得进行其他建设
面对丘浚墓南侧的五层违建,市博物馆馆长张昆荣告诉记者,根据文物保护法第17条,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作业。丘浚故居及墓于1996年11月20日经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法,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据介绍,王清伟等五业主的五层楼建在丘浚墓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又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没有任何手续
竟建起五层楼房
丘浚墓南侧违建五业主之一的王清伟告诉记者,这块地里曾有他们祖宗的8个坟墓,杂草丛生。后来他们迁走坟墓建楼,并先后向村委会、海秀乡政府报过且得到同意。他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01年的业主建房申请报告,上面有村委会的同意建房申请意见。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份申请书上面国土所的意见是同意村里上报的意见,让业主再往上一级部门报批审核,不是同意建房。
据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解到丘浚墓南侧有人在建违法建筑后,他们立即组织秀英执法大队去调查,并于去年11月向业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但业主仍置若罔闻,继续施工至完工住人。今年4月7日,该局向业主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王清伟等五人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占用土地377.66平方米,该楼建筑面积1802.15平方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限15日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将所占土地退还给水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据秀英规划分局介绍,王清伟等业主连用地手续都提供不出,更没有经规划报建,也违反了规划法。(来源:海口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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