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2日讯(记者 高伟通讯员白新奎)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教育局长会议上获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将设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将配备车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将积极协调人事、编委办等部门争取人员编制,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大县3-4人,小县2-3人。
今后,对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将建立提前介入、事前追究的制度,凡发现抓学校安全不负责任或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要提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教育局设立学校安全举报电话:2118506,发现学校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社会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