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魏曦 通讯员 章清华解娟)6月1日起,武汉中心城区的失业保险金将由280元/月提高到322元/月。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全省分5个不同区域,失业保险金分别提高到322元/月、280元/月、252元/月、224元/月、196元/月,普遍调高10%以上。
其中,武汉7个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由280元/月提高到322元/月,远城区由217元/月提高到252元,十堰、宜昌市区调整到280元/月,大冶、丹江口等地调整到224元/月,阳新、竹山等地调整到196元/月。省直按322元/月执行。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湖北省最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的,各地要确保按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