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一名村主任以自己的名义为村里向银行借贷,当银行找上门要求还款时,村主任认为这些钱都是给公家用的,拒绝还款。近日,溧水法院审理了此案。
在溧水法庭上,某银行与借贷的村主任解卫东(化名)互不相让,为了30万的欠款针锋相对。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要求解卫东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法有据。法院最终判决解卫东返还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