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4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06至2007学年度国家公派出国长期任教汉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开始,4月20日前,凡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据悉,凡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其中外语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葡萄牙语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身体、心理健康;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并从事汉语、中文、外语、历史、哲学、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学校在编教师及从事教学工作的普通话测试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沟通;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高级)》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可作为参考,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参加4月6日至20日的选拔推荐。 查询有关要求可登陆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www.hanban.edu.cn.
出国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工资分为一至四级,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艰苦地区补贴、交通补贴和一次性工作安置费。
教师在外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的期限确定。
作者:徐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