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建设部《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宣讲会上专家指出,建国以来建造的许多住宅,远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拆除,平均使用寿命不足30年。就现有的国家住宅规范来看,普通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也就是说实际的使用年限只是刚刚超过设计年限的一半。
普通住宅如此“短寿”,主要的是短视的规划理念造成了城市的大拆大建。部分地方为了发展经济、突出政绩,屈就于开发商的意志,一是拆除部分地段上的现有住宅,用于开发新的项目;二是再一次城市规划的调整,使刚刚建成的项目就面临着大规模的拆迁。部分地方的重复拆建,不仅扰乱了居民的生活秩序,而且造成了极大的能源浪费。因此,必须设计更科学严谨的城市规划程序,杜绝只顾及眼前的规划行为,避免破坏性建设,保证城市生活秩序的协调。(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