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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路,究竟是进一步在省以下推进分税制,还是保持实际上已经形成的“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局面,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解决县乡财政困局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和经济学家林毅夫日前围绕“财权和事权”的一番应对,将近年来有关中国分税制下一步改革方向的争论摆在了公众面前。
2006年3月19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年会上,楼继伟说,“事权和财权的统一是个错误的概念。”
这番话是在回应经济学家林毅夫对“中央富、地方穷”有何对策的询问时说的。林毅夫在论坛上指出,自1994年分税制之后,随着财权的上收,事权的逐级下放,中央和省市一级财政越来越好,而县级以下则“经常非常困难”。
考虑到今年“两会”上有关分税制的种种议论,楼继伟的这番讲话似乎颇有深意。一场本来很轻松的应答,凸显了官学两界内部对于分税制何去何从的分歧。
富了中央,穷了地方?
今年“两会”期间,在2005年预算报告执行情况公布之后,新华社发布的一则以解读为名的消息,提出的观点是:“富了中央、穷了地方”的说法不合实际。其所依据的数据是:2005年,中央财政总收入17249.7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加2581.02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84.11亿元),增长17.6%;而地方财政总收入26565.72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按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加4158.13亿元,增长18.6%。其中,地方本级收入15092.04亿元,比上年增加2650.91亿元,增长21.3%。
消息指出,这些数据清楚地表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还快于中央1个百分点,地方本级收入增长则更快。
这与一直以来人们所普遍认为的“中央富、地方穷”的状态大相径庭。
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无疑是中国改革进程中最具深远影响的改革之一。这一改革的直接影响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发生了颠倒性的转变。分税制之前的1978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的35%,到90年代中期下降到不足12%,中央的财政收支甚至必须依靠地方的收入上缴才能维持平衡。而在分税制实行的第二年——1995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52%,2005年,这一比例是52.3%。
与此相对应的是县级及乡镇级财政的不堪重负。
《南风窗》今年3月对香港中文大学政治系教授王绍光的访谈表明:1995年,全国2159个县级财政中有赤字的仅为132个,占6.1%,绝大部分都能实现财政平衡,有的还略有盈余。而到了1999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有26个存在赤字县。到2002年,我国2030个县域单位中,共有赤字县706个,财政补贴县914个,两者合计1620个,占总数的近八成。还有一些县虽然账面上没有赤字,却存在着巨大的隐性赤字,即以当年应付未付的各种支出拖欠,或以负债、寅吃卯粮等形式存在的赤字。
在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沉重地表示,我国县乡一级财政赤字严重:截至2002年底,全国乡镇一级平均负债已经超过400万元,总额在2200亿元左右。
如何理解新华社的那个消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对本刊记者说,地方穷的笼统说法是有问题的,关键是看哪一级地方。关于这一点,林毅夫在论坛上也说得很清楚,“中央政府日子相当好过。省政府也不错,地市一级的也不错,但是县一级的财政经常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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