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记者徐梅)前日凌晨4点,渝碚路派出所几名协勤正在沙南街治安亭值班,这时,一男一女走来,大声争吵着,协勤人员遂出面询问,年轻女子立刻报案:他强奸了我!在派出所,经民警调查,“受害女”是小龙坎某美容院“小姐”吴某,而男子张某是嫖客,两人吵架是为了嫖资。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4-12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