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两“伙伴”荧屏亮相
4月11日,随着《阳光伙伴》活动启动仪式晚会的开机录制,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卫视、上海东方少儿频道联手打造的2006年两大少年文体电视竞赛活动——《阳光伙伴》全国少年集体体育竞赛活动(第一季)与《音乐伙伴》全国少儿歌舞剧创作与展示竞赛活动(第一季)正式拉开帷幕。
据活动组委会负责人介绍,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两项活动将于今年3月-9月在北京、上海、长沙、杭州、南京、成都等六城市试点举办,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两项活动得到了教育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表示,这两大活动在少年儿童中的普及和推广,对于推动基层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将全力配合有关方案的落实,下发文件,将《音乐伙伴》全国少儿歌舞剧创作与展示电视比赛和《阳光伙伴》集体体育竞赛活动作为教育部发起的学生文体活动,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卫视、上海东方少儿频道报道拍摄做节目,比赛有了结果还可以由教育部出面来进行奖励和表彰,让学生有荣誉感,好的少儿歌舞音乐作品还可以放到教材里去。教育部“关于组织部分省(市)中校学生参加《音乐伙伴》《阳光伙伴》电视竞赛活动的通知”下发以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积极贯彻落实“通知”指示精神,六个省市的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学生们表示:这两个活动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新鲜赛事,第一次以班集体为单位,同学们自愿报名,自由发挥创意,凭实力竞争入选,没有取得名次就为别人鼓励助威,有了荣誉不属于个人,属于代表的班集体,代表的学校,代表的省市。
在教育部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的直接领导下,为了使本次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为青少年们倾力打造一档集娱乐、学习为一体的精神大餐,中国教育电视台协同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联合为本次活动精心设计了六大亮点:
亮点之一:普及儿童歌舞剧知识
通过活动和节目的播出,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歌舞剧的各个要素,以及音乐要素对于提高少年儿童创造力、想象力的重要性。
亮点之二:创作大赛主题曲《我们是音乐伙伴》
以创造品牌为目标,努力将《音乐伙伴》全国少儿歌舞剧创作与展示大赛打造成为一个具有全国影响的品牌节目。主题曲的作用就是在大赛全面展开之前为比赛造势。其曲风要求简洁明快,充满阳光,朗朗上口。让《我们是音乐伙伴》主题曲成为这次大赛一个明亮的符号。决赛阶段每场比赛开始前,全体参赛队都参与《音乐伙伴》主题曲的大联唱,在比赛正式开始前就将气氛推向一个高潮。
亮点之三:学生评委团
本次大赛将遵循学生参与为主,以学生的眼光来寻找他们心目中喜欢的音乐形式和内容,不设立以专家为成员组成的评委组,而改为由专门设立的“学生评委团”进行评选。同时也将改进原有的打分方法,以分数累加替代。成人以场外点评的方式出现,评述要求语言风趣幽默,以肯定为主。
亮点之四:啦啦队作用的最大发挥
由参赛表演队的同班级同学组成的啦啦队直接参与到比赛中,并成为比赛的一部分。啦啦队表现的精彩程度很可能左右表演比赛的结果。
亮点之五:幕后故事
以开放的电视制作手法,揭开电视制作的神秘面纱。以真实、原生态的电视语言,向电视观众讲述比赛背后的感人故事。短片要求真实生动,增加比赛和节目的人文关怀和情感触动。对充分展示活动过程中的团队精神有很大的帮助。
亮点之六:“专家发现”
尽量避免以往各种比赛中专家点评的模式,避免点评变成说教,并将传统的点评改为“专家发现”,专家将就各参赛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评述,语言风趣幽默。
同时,穿插在节目当中由学生和家长们拍摄的DV幕后故事,将以真实原生态的电视语言,向观众讲述比赛背后的感人故事。节目将充分挖掘蕴藏在孩子们心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对艺术的甄别上具有良好的素养。
活动将采取先在部分城市试办,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学生团队参与为主,成人指导为辅,媒体与学校、相关行政部门联手进行的原则,确保活动在探索和创新的基础上,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安全。
据介绍,由电视媒体策划和组织活动,采用一年一季摄制并在一定阶段集中连续播出的电视节目,是目前国际上非常流行的电视节目运作方式。而由国内多家媒体共同关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与教育部门一起联合制作青少年文体电视竞赛节目,更是一次令人欣喜和值得关注的创新行动。
(中国教育电视台网站记者:常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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