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从现在起,为促进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发展,帮助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支持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本市财政部门将提供最高300万元的补助金。昨天,市财政局就此出台了一系列通知。
在居民居住区内以摊位、专间形式零售主副食品的经营场所(即社区菜市场),凡符合城市规划且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并按时完成升级改造的社区菜市场项目,即可获得财政扶持。其中,对于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300至6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项目,补助资金不高于20万元;对于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600至10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的项目,补助资金不高于40万元;对于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项目,补助资金不高于50万元。
为了促进本市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发展,提升老字号企业整体水平,本市决定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老字号专项资金。对于成立于1956年公私合营前,或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所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总部设在北京的老字号企业及企业集团,他们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此外,为促进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作为北京市政府2006年为群众拟办实事中的一件,本市决定对在通州区、怀柔区、门头沟区、顺义区、平谷区、房山区、大兴区、昌平区、密云县、延庆县的乡镇、村,发展经营日常生活用品的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的试点商业连锁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于符合覆盖乡镇和千人以上大村等条件的连锁企业,每新开一家乡镇连锁超市,给予3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每新开一家乡村连锁便利店,给予1.5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