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撤销起诉欠贷大学生
■《21名欠贷毕业生成被告》追踪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2月23日,本报A11版曾报道因大量大学毕业生未及时归还助学贷款,北京银行决定以诉讼方式进行追索。在大部分欠贷毕业生主动联系并与银行达成还款方案后,北京银行八里庄支行联系决定撤回起诉。 昨天,朝阳法院裁定准许银行撤诉。
被银行起诉的21人,分别来自安徽和内蒙两省的农村,于2004年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毕业后,便下落不明。他们在校的2002年至2003年,都与银行签约并得到助学贷款,贷款本息共21万余元。当时在合同中约定,21人在校学习期间无须承担利息,毕业后再开始支付贷款利息。
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开始寻找21人的下落。承办法官向21人分别寄送了司法专邮,并与21人原就读的大学取得联系,查询他们的毕业去向。此后,部分欠款毕业生主动联系法官。在法官向毕业生讲述拖欠贷款的法律后果后,毕业生均表示愿意与银行协商解决。
此后,银行告知法院,大部分被告已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申请撤诉。法官也认为银行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