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田雨)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2日对继续深入推进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深入地做好清理纠正工作。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指出,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在7月底前完成对申报登记情况的核实和处理工作。认真核实,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等问题,查清已申报登记人员投资入股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参与煤矿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有无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行为。
———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重点查处逾期未申报登记、私自将股份转给他人或私下退股、采取各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以及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的案件。要整合信访资源,及时掌握案件线索,从煤矿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变更登记工作中发现问题。
———探索建立防范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推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配置煤炭资源,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要注意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陈昌智强调,对因领导和工作不力,导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被上级机关查实,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