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4月13日讯为帮助其弟竞选村委会主任,淮北市烈山区新蔡镇新北村村委会前主任张广新纠集多人,伤害他人并毁坏他人财物。4月11日下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四罪一审判处张广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其余11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拘役等刑期不等的刑罚。
2005年4月,淮北市烈山区新蔡镇新北村进行村主任选举。原该村村主任张广新因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而失去被选举权,张广新让其弟弟张广成作为候选人参与选举。
2005年4月25日晚,为了确保其弟张广成在该村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中获胜,张广新又邀集了100余人在其个人所办的面粉厂里开会,并安排被告人张帝等人及该村14个生产队长向选民发钱。
在张广新的安排下,张帝等人带领20余人分乘四辆面包车,准备了匕首、砍刀等凶器,以便在另一候选人李某一方人员阻拦他们发钱时予以殴打。4月26日凌晨4时许,李某一方的孙绪飞等十余人与张帝等人相遇,双方人员发生争吵,张帝等人持凶器将孙绪飞等10人打伤,并将李某一方人员所开的一辆菲亚特轿车、一辆昌河面包车、一辆松花江面包车和一辆力帆150型摩托车砸坏。当天上午8时许,被害人孙绪飞经抢救无效死亡。(司广群、赵瑞峰、陈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