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副主席拉选票被撤职
本报讯 为达到当选政协副主席的目的,滁州市南谯区政协的唐某在该区政协选举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拉选票,后当选为南谯区政协副主席。近日,滁州市纪委给予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照政协章程撤销其政协副主席职务。
今年2月中旬,滁州市南谯区政协进行届中调整,需要增补一名副主席。南谯区政协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唐某在政协会议召开前和会议期间,采取直接向31人打电话、打招呼的不正当手段拉选票。在选举中,唐某以“另选他人”被选为南谯区政协副主席。
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地干扰了换届选举工作。4月4日,滁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南谯区政协按照政协章程撤销唐某的政协副主席职务。 (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