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湘乡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已生效的判决时,被一伙抗法者围堵在湘乡市潭市镇政府院内,一名执行人员被打伤,湘乡市电视台记者的一台摄像机被砸烂。目前此事已引起湘乡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高度重视,表示要严查此事,追查肇事者。
事由:镇政府不执行判决
2001年,谭建平以拖欠货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湘乡市特种铁合金厂(潭市镇企业办辖)承包人罗介生等三人及潭市镇政府偿付货款。当年10月湘乡市法院判决:由被告罗介生等三人偿付原告谭建平货款5.5万元,由被告潭市镇政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潭市镇政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湘潭市中院,2002年11月13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潭市镇政府仍不服,提出申诉,中院于2004年9月作出判令:维持原判。2006年,因判决生效,申请人谭建平向湘乡市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于3月15日向潭市镇政府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于3月20日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间潭市镇政府未予配合执行。
几十人堵住执行人员
4月11日上午,湘乡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烈辉带领该局4名执行人员,赶往潭市镇信用社,依法查看潭市镇财政所账号的存款余额情况,同时依法出具有关法律文书,要求潭市镇信用社配合法院扣划潭市镇财政所账号上的5.5万元至湘乡市法院案件代管费专户上。
信用社工作人员却要求打电话向领导请示。在双方协商过程中,信用社工作人员就是不办理扣划手续,并不断打电话“报告”。双方僵持约20分钟后,信用社门外突然来了两辆面包车和十来辆摩托车,共约20来人。他们分别用两辆摩托车,前后堵住了法院的执行车辆,其他人员则围攻执行人员。
围住执行人员拳打脚踢
杨烈辉只好叫执行人员撤离。这伙人里突然有人喊道:“不能让法院的人走,让他们到镇上搞清楚再说!”当执行人员要开动执行车辆,要求这伙人移动摩托车时,又有人大喊:“我的车想放哪就放到哪。”接着,法院执行人员被这伙人推搡着来到潭市镇政府。
当天,潭市镇正在召开镇村干部工作会。就在法院执行人员向镇政府领导汇报了情况并准备离开时,镇上某些村支书和镇上部分工作人员用10多辆摩托车堵住执行车辆的通道,不允许执行人员离开镇政府。
湘乡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胡恺闻讯后,当即带领执行局局长刘建军和湘乡电视台一名记者赶到潭市镇政府机关前坪。就在胡恺、刘建军下车找潭市镇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湘乡电视台的记者准备拍摄现场围堵情况时,参与围堵的人群里有人大喊:“把摄像机砸了!”立即就有几十人围住记者,对其一顿拳打脚踢,并将摄像机抢过砸在地上,致使摄像机报废。还有几人将坐在执行车上的执行人员李超从驾驶室拖出,对其拳打脚踢,李超下身被人踢伤。
就在法院执行人员设法将李超救出来,并叫来120急救车送其前往医院时,仍有部分人阻碍急救车辆,不准急救车带伤者离开现场。最后,参与围堵的人员将法院两台车的气也放了。直到下午,经湘乡市政法委副书记周向集及法院领导做围堵人员的工作,法院执行人员才得以离开现场。
湘乡市委市政府表示要严查
早在湘乡市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被带到镇政府时,湘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忠华、副主任赵早仁也在此检查工作。法院执行人员当即向两位领导汇报了工作,并将有关执行情况通报给了在座的潭市镇主要领导。曹忠华当即肯定了法院的执行是合法的,并就如何解决该案和处理当前情况作了指示,要求潭市镇领导出面将围堵的摩托车疏散。就在曹忠华和赵早仁两位领导走后不久,暴力事件还是发生了。
昨日,记者打电话到潭市镇政府办公室,记者刚表明身份,电话就挂了,后来电话一直未能打通。而被抗法者打伤的执行人员李超目前正在湘乡市人民医院治疗,负责治疗的医生左军林介绍:伤者的情况基本稳定,已能下地行走。
目前,湘乡市法院已将潭市镇的暴力抗法事件写成材料准备向湘潭市中院汇报。湘乡市委、市政府在召开的协调会上也指出:立即成立协调组和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湘乡市政法委也表示:对此事,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 何 舟 实习生 廖 燕 刘望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