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静记者王腾实习生顾宗韶)“全市公安机关要真正实现‘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昨日,合肥市公安局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再动员大会,要求全市4000名民警全面展开“效能提速”,着力解决服务提速等四大问题,凡媒体曝光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一律由市局直接查办,一律调查清楚,一律追究责任。
全面提速:着力解决四大问题
合肥警方要求,要通过效能建设解决4个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安全感问题。力争在2006年“两抢”案件发案下降10%以上,现行案件破案数上升10%以上,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0%以上。“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年底覆盖面必须达到60%以上。着力解决服务提速问题。一是行政审批要提速。二是涉企案件要提速。三是接处警要提速。四是执法办案要提速;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禁向涉案当事人吃、拿、卡、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对企业、经营场所、公民住宅进行检查,严禁向公司、企业强行安排亲朋好友就业,严禁强制公司、企业接受指定性服务,严禁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着力解决窗口部门形象问题。窗口部门用语要文明,不能生硬蛮横,效率要提高,不能松散懒惰。公安窗口部门被市级以上通报、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在市局效能评议中给予“一票否决”。
媒体曝光:“三个一律”铁腕治警
对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和上级督导发现的问题,实行“三个一律”,即:一律由市局直接查办,一律要调查清楚,一律要追究责任,调查单位要提出处理意见,市局党委研究处理。对群众投诉的,实行“督办要结果”制度,哪一级受理,就由哪一级查处,查处结果上报市局效能办。对敷衍应付或查处不力,导致群众到上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领导批示,一经查实,追究原受理单位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受理群众投诉的部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或降格处理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凡是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纪律处分,直至辞退开除。同时,视情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分县局和市局部门主要领导要向市局党委作出检查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