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琦实习生张倩)昨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公交分局通报了一年来我市发生的5起天然气出租车泄漏爆燃案例,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引起注意,对达到检测期限的车用气瓶立即检验。
去年4月14日凌晨2时许,王某驾驶陕AT4070号双燃料富康车,加完天然气后,由北向南行至范北村,由于天然气泄漏,司机吸烟发生爆燃,致使其面部、手等处二度烧伤。
去年11月3日下午2时30分许,我市雁塔路鲁家村一辆双燃料捷达出租车营运中,由于后备厢里大量的货物压坏了天然气管道,从而发生天然气泄漏事件。
去年12月28日晚11时15分许,杨某驾驶陕AT1288号双燃料捷达车,由北向南行至环城西路北段西站街口,由于天然气泄漏,司机吸烟发生爆燃,导致车辆燃烧报废。
今年1月4日上午8时30分许,刘某驾驶陕AT0843号双燃料捷达车,从长缨路加气站加完气出来转换燃气开关时,由于天然气泄漏发生爆燃,致使其面部、手等处被烧伤。
今年1月11日早5时30分许,左某驾驶加满天然气的陕AT1459号双燃料捷达车,由北向南行至朱宏路范北村时,由于天然气泄漏发生爆燃,造成司机面部、手等处深二度烧伤。
根据初步调查,这5辆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燃的出租车,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两年检测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