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全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用了差不多三分之一讲话时间,给与会人员讲“打假医生”陈晓兰的故事,一则发生在本市的真人真事。
尽管有关陈晓兰的报道已经不是第一次,但当前几天从电视中又一次看到“‘打假医生’陈晓兰”的事,韩正还是坐不住。 “我连看了三遍,并请有关部门详细调查,这件事让我心里很沉重。”他随即向在场所有人读了有关陈晓兰的经历:1997年陈晓兰向有关部门举报她所在的地段医院使用“光量子氧透射治疗仪”产品配套件无证经营,当年年终考评陈被评议为“不合格职工”;1998年,医院安排陈晓兰“全脱产”学习,后又通知陈上班,陈未回,医院于当年11月对陈作出“自动离职、予以除名”的决定……
这个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我们需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正义,每个人都必须具备‘两德’:一是社会公德,一是职业道德。陈晓兰的事虽说只是个案和少数现象,但最终结果令人痛心。”全场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在思考着什么。
那么陈晓兰举报的产品是否有问题呢?调查事实很清楚:她所反映的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基本属实。据了解,从1997年至今,陈晓兰向本市有关部门举报了包括光量子氧透射治疗仪、一次性使用口鼻腔内照射光纤头等在内的多种产品,经查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并先后被有关部门禁用或处罚。
对此,韩正明确表示:“我们对一些问题看法可以不一致,但是非一定不能混淆。乱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是原则问题,这些现象不克服,群众就不会满意,社区卫生服务就难以取信于民。”他说,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取信于民,要形成两套监督机制,一是体外监督,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检查,还有就是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把该公开的信息都向社会公开。
现在,陈晓兰也许可以欣慰,因为她周围更多的是正义之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为,陈晓兰的举报行为与个人利益无关,是一种真正意义的群众监督。据悉,该局今年2月还以特批形式奖励了陈晓兰1万元,并有意聘请她为“医药产品社会监督员”。市消保委说,医疗行业信息不对称现象大大高于其他行业,陈晓兰从其拥有的专业信息角度出发,为保护患者的权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市信访办表示,医院当年对陈晓兰的处理是不妥当的……
另一个令人深省的问题是:使用违规医疗器械为什么没有受到处罚?
本报记者 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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