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国小伙儿胡润第三次推出了中国慈善家排行榜。不过,胡润表示,被认为是新富的人选还没有开始关心慈善,比如施正荣、张茵等,“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的慈善业还没有真正开始”。(据4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慈善业还没有真正开始”?也许有人会质疑胡润慈善榜的科学性,但绝对不会有人质疑胡润这个判断的正确性。 人们认同这一判断,绝不仅仅止于中国目前慈善捐赠的尴尬状况,更重要是在于,作为一个公益行业,慈善业应该依附的行业法规,行业制度是那样不健全;慈善业并不具备本应赋含的行业特性和行业特质;慈善业也缺乏基本的系统化与正规化,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尴尬境地。
说到中国慈善的尴尬,我们常会援引这样的数字,以2004年为例,中国慈善机构获得的捐助总额仅相当于当年GDP的0.05%,而美国这一比例为2.2%,是中国的40余倍。而且,中国的慈善业,很大程度上仍旧依赖海外捐赠,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物资中就有80%来自海外。去年百富榜的前4名,所有的捐赠加起来还不到4000万元人民币。显然,如此单薄的数字,是绝对无法支撑起中国慈善业的。
与这些尴尬的捐赠数字相对应的是,当前我国慈善事业管理上存在严重的瓶颈难题。慈善业要以一种公益行业形态存在,就必须求得相关的制度激励与制度保障。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慈善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都发生着特定的变化,处理好这些相关事宜,必须求得一个相关的纲领性法律进行规范。而过去的诸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慈善事业迅猛发展的需要。
此次胡润慈善榜透露,一些慈善家在香港从事慈善捐赠,比如杨澜、李金元,“因为他们认为香港的慈善环境比较优越,相关的法律也比较健全”。这难道不是一种警醒吗?值得欣慰的是,去年11月11日,民政部公布了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而第一部关于慈善的法律也正在紧锣密鼓的制订中。
面对此次胡润慈善榜的尴尬,我们不应只盯在那些不愿意捐赠的中国富豪身上,而应该去理性审视,为什么我们的慈善业还没有真正开始。我以为,这需要我们倡导良性的财富文化理念,健康的财富伦理,在更多的中国富豪的心灵注入一种理性的财富文化观与财富责任观,来催发他们心灵的向善程度的提高,改变他在慈善公益事业中的“不作为”现状。而更重要的是,当然还是要健全和完善慈善业本身需要的法规制度。也只有这一切的最终形成,才意味着中国慈善业拥有了一个响亮的“开始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