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实施意见》已经出台了,这标志着从即日起,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广州正式解禁。《意见》其实是结合广州的市情,落实贯彻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精神的一个产物。
记得今年一月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通知》见诸各大媒体后,广州等特大城市,是否继续执行长期以来限制小排量车的政策,一时间成为全国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
完全可以理解特大城市管理者们在决策上的两难处境:如果继续限制小排量车,就是违反国家通知;而解禁又担心已经饱和的交通会更加拥挤;还不用说,来自环保方面的巨大压力……
以广州为例,近年来,虽然政府每年投入上百亿元资金用于道路及公共设施,但道路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目前广州私家车数量年均增速为16%以上。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广州摩托车“大限”日益逼近,大量摩托车主最有可能成为小排量车的潜在顾客。
再看环保方面。事实上,现在各大城市机动车对大气的污染,从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过了传统工业污染的影响,有的份额可能超过了70%。所以现在各大城市,都被迫选择了高标准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这样说,丝毫不意味着笔者反对小排量车解禁政策。笔者的意思是,在出台任何有关解禁小排量车政策细则之前,必须综合考虑交通承载能力与大气污染问题。
小排量车是有能耗低的优势,但其价格低廉,使得更多的人成为车主。这样,一个地区汽油的总消耗量,可能并没有因为小排量车解禁后而降低———机动车总量增加了。因为解禁,因为价格便宜,更多的人拥有了私家车,这样的情形,我看无论把多少财政税收上的钱“砸”在新修道路上,都无法解决交通堵塞的问题。
此外,小排量只是说排量低,但它并不等于清洁、低污染的汽车,如果小排量汽车质量很差,同样可以制造高污染。所以解禁小排量,必须辅之以抬高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一句话,“限小”不可以,但要过环保这一关。因为政府鼓励的小排量车,不仅要节能,还要是“环保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