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温州市城市调查队近日公布了温州市区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数据,数据显示,2006年第一季度温州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6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1%,支出增幅高于收入2.5个百分点。 收入中,增幅最快的是财产性收入,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17元,同比增幅18.3%。据分析,拉动财产性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部分居民股息与红利、利息和出租房屋收入持续增长。
居民家庭的经营性收入也成了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第一季度个体经营者人数占就业人数的25.6%,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1649元,同比增长13.8%,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21.9%。
调查还显示,一季度末,市区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0.5辆,超过杭州、宁波,暂居全省之首。这带动了相关交通费支出的快速增长,人均购买家用汽车支出23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交通工具服务支出为192元,同比增长92.5%;人均车辆保险支出14元,增长幅度为25.3%。
消费性支出呈上升态势,其中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杂项商品和服务增幅均在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