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3日,身披“杀妻”罪名蒙冤入狱11载的佘祥林,被湖北省京山县法院重审并当庭无罪释放。同年10月27日,佘祥林及其家人共获国家赔偿45万元。至此,轰动一时的佘祥林“杀妻冤案”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近年来所进行的一系列司法制度改革,目标直指公平与正义。而上述冤错案件的纠正,则为中国司法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死刑核准权收归高法
也许是时间的巧合,在佘祥林获得国家赔偿的前一天,200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纲要涉及8个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其中,明确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这一措施备受各界关注。
据了解,中央已经批准直接在最高法院内部增设死刑复核庭的方案。
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回最高法院,这是慎用死刑、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虽然中国现在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多一个程序,嫌犯的生命权将获得多一道保障。“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分别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高法、高检工作报告。肖扬在报告中表示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贾春旺则强调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慎重逮捕和起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2005年,中国各级法院依法宣告2162名刑事被告人无罪;各级检察机关共对29334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措施的,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4939名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决定不予起诉。社区矫正成新行刑方式
2003年,一种新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在中国悄然出现。社区矫正通过扩大轻罪犯人的生活空间,尽量不使刑罚对其人生产生影响,实现罪犯向正常社会生活的顺利回归。2003年,司法部开始在北京等6个省市进行社区矫正试点,2005年扩大至12个省市。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去年5月1日,一项旨在发挥民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确保司法公正的制度开始实施,这源于前一年8月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依照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法院审判,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与法官同权审案。
截至去年6月底,中国已有98%的基层人民法院共确定人民陪审员53881名,92%的基层人民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5697名。监狱保护罪犯合法权益
2005年,中国进一步加强监狱制度建设,司法部出台相关规定,着重解决打骂体罚罪犯、乱收费、罪犯超时劳动等问题,切实保障罪犯人权。
同时,中国不断加大监狱投入,提高罪犯生活水平,并进一步完善三级医疗、防疫网络,让每一名罪犯都得到免费诊疗,罪犯的结核病、肝炎等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