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84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吴彬/城市快报制图贾静/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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