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在状告全国牙防组被法院驳回后,法学博士李刚再次提起诉讼,将卫生部、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家和物美商业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确认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判令乐天和全国牙防组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包装物上的认证标志。
李刚起诉称,2005年9月16日,他在物美大卖场家和店购买了由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天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标志已过有效期。他称,全国牙防组不具有口腔保健品认证的资质,其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进行认证应属非法行为。
据了解,此案首先被诉至西城法院,鉴于全国牙防组非法人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该院驳回了李刚对全国牙防组的起诉,并将该案移转至朝阳法院。在朝阳法院接到移转案卷后,李刚提出了追加当事人申请,请求将全国牙防组的上级主管单位卫生部追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