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千里追踪寻找真正寒门学子的故事中,吉利控股集团公司劳心又劳力。
吉利的无奈可以理解。捐资人亲自运作慈善项目,虽然可以得到完整的信息,保证资金的落实,但由于项目巨大以及专业手段缺乏,导致捐助成本上升,慈善效率下降。
这个问题,本来可以通过第三方的慈善组织来解决。截至目前,我国有民间慈善组织200多家。但人们好像很难信任这些组织。在胡润“2006中国慈善家排行榜”发布晚会上,有慈善家表示,他宁愿自己去做,也不愿交给慈善组织。胡润的团队调查发现,排行榜上有一半以上慈善家的捐赠不通过慈善机构,其中,前十名慈善家中就有8位是通过自己的基金或者直接捐助方式进行。
上海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卢汉龙认为,善款的来源、运用和去向等信息不透明,导致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力不足。他说:“国外慈善组织的善款被称为‘玻璃钱包’,透明度很高,捐款人可以看到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同时,慈善组织也接受政府监督,进行机构认定。美国有专门对非营利机构进行评估的组织进行公正的评估并向公众提供评估结果,而公众正是根据这些组织的公信力来决定是否把钱捐给它。”
更让一些慈善家劳心的是,他们捐赠的财产得不到保护。
年过八旬的深圳彭年酒店掌门人余彭年以20亿元的捐赠,排名胡润“2006中国慈善家排行榜”之首,但这位慈善家却遭遇过捐赠的急救医疗车辆被某些部门挪作他用的尴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吴玉章认为,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款物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但是,究竟如何界定“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解释。余彭年因此呼吁,应加强立法,保护他所捐赠的财产。
加强慈善立法也是慈善排行榜第二位杨澜的想法。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年的两会上,杨澜联合其他委员递交一份要求加快慈善立法进程的提案。她说,迄今为止,我国现行的有关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仅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红十字会法》。这一状况,造成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无法可依,使慈善事业很难在这样的法律环境和条件下得到发展。她建议尽快制订一部完备的《慈善事业法》,给予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以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督。
吉利的故事虽然反映了一个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慈善事业的落后。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营造良好的慈善环境,不让慈善家劳心又劳力,值得仔细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