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超级女声>活动的批复》,《批复》指出,经研究,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超级女声》活动,暂不批准举办《超级男声》活动。另外,为进一步办好2006年《超级女声》活动,提出以下要求(本报已做节选):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要对《超级女声》活动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对《超级女声》的活动内容、赛事环节、节目播出、广告招商、对外新闻发布等加强管理和监督,密切关注有关《超级女声》的社会舆论,及时解决和调整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超级女声》的活动要设计一些公益性内容,参赛曲目要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对《超级女声》的宣传推介,要遵守宣传纪律,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使活动健康有益地顺利开展,防止负面效应。赛事活动的评选过程、评选标准、赛事规则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出现商业欺诈、商业贿赂,活动不设奖金奖品。要以短信投票与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选手名次。
分赛区设置保持去年5个城市的规模,不再扩大。举办活动要制定选手参赛标准,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参赛选手的台风、语言、发型、饰品、服装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不能低级媚俗。
要认真选好评委,评委要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及良好的艺德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节目主持人要积极引导选手健康高雅地参与歌唱表演。节目主持人的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都要符合大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
湖南卫视和合作电视台对《超级女声》赛事活动实行延时播出,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分赛区活动的播出要控制总量,并不得在当地省级卫视播出。另外,活动中主持人和播出现场不得有引导观众支持某个选手的行为活动,对歌迷形成的派别不得宣传炒作和在电视画面上渲染。选手、歌迷、亲友、主持人在活动中的不当表现,要及时删除。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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