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五点左右,在响水县城发生了一起“飞车”砍人事件,该县建设局副局长冯万华在回家途中被一骑摩托车男子砍伤,该男子作案时脸部未作任何遮掩,作案后只身一人骑车沿县城主干道逃窜。由于没有显著特征,目前响水警方还在进一步侦破当中。 冯万华副局长被砍一事在当地传开,大家对此也议论纷纷,更多人认为,冯副局长为人不错,被砍一定是遭人报复。
A 飞车砍伤副局长惊动县城
记者于昨日就此事在响水进行采访,虽然事情过去已经十多天,但是一提起此事,在这不大的县城里仍然能引起一阵不小的风波,对此,当地老百姓几乎都能和记者聊上几句。
知情人告诉记者,事发当日是周六下午,出事地点处于住户密集区。据现场目击者称,冯副局长一人提着公文包回家,骑摩托车男子把车停在冯的跟前,下车后即抽刀猛砍,先砍中冯左手手腕处,后又在冯的后背砍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他说,冯局长的包也被打落在地,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该男子作案后收刀并发动摩托车沿县城主干道长江路向204国道方向逃窜。
另一位目击者说,该男子作案时脸部未作任何遮掩,作案后只身一人骑车沿县城主干道逃窜。据说,设在县公安局附近路口红绿灯监控录像有该男子影像记录。
据了解,冯自2000年起就担任县建设局副局长,主要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村镇建设工作。对于为何会发生如此恶劣的砍人事件,其中有什么内情,在响水县城也有很多传言。一位离事发现场不远的住户说,“冯副局长日常上下班都很正常,平常也很少有车子来接送,与我们都相处较好,看到打招呼,为人谦和。”谈及这起事件,他说肯定是冯在工作中得罪了一些人,寻机报复。
该县建设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说,近年来,响水房地产开发规模较大,想借此机会赚钱的人很多,冯副局长主管建设工程和村镇建设,肯定和此行业的人有什么过节。
B 警方:正在全力破案
当地警方的说法和目击者不尽相同,该县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事情发生后,该局对此非常重视,立即派110赶到现场,并要求全力破案。他说,行凶者没有砍到冯万华的手臂,只是几个手指被砍到了,而且没有断裂,最严重的只是砍到了骨头。他还透露,当天下午5点多钟,冯万华副局长一个人下班行走在路上,手里拿着包,此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突然从后面出现,驾驶的人头上戴着头盔,后面的人面部套着黑色的头罩,手里持长砍刀,靠近冯万华时便用刀挥舞过去,出于本能反应,冯万华拿起包下意识地挡了一下,于是砍刀就砍到了他的几根手指。
“幸好用包挡了一下,否则后果更为严重。”这位工作人员说,目前案件正在侦查阶段,不方便向外界透露更多详情。据他猜测,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和响水县建设局经常搞拆迁、城市建设结下的恩怨有关联。但是具体是什么原因要等警方破案后才能揭晓。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受害人冯万华副局长,目前他还在家养伤,对于记者的来访,他表示现在警方已经在调查此事,他不希望将这件事公布于众,自己不愿意多说什么。无奈记者只能无功而返。谈到冯万华副局长被砍一事,该建设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更是三缄其口,都说自己不清楚此事。
C 医生:当时伤情非常严重
冯万华副局长被砍伤后,被送到了盐城市同洲手外科医院进行了救治,目前伤情已经稳定,没有任何生命危险。记者和该院负责给冯万华副局长治疗的周卫松(音)医师取得了联系,对于冯万华的伤情,他的说法和当地警方所说的截然不同,与目击者所诉相吻合。他告诉记者,冯万华是当晚8点钟左右被送到医院的,当时情况非常严重,冯万华左手腕的体动脉和脑动脉已经全部断掉了,医学上叫“不完全离断”,只有一点皮肤还连在上面,血流不止。“如果不及时抢救肯定会有生命危险的,而且他后背也有一个4厘米左右长的刀口。”
周卫松医师介绍说,看到这种情况,医院立即给伤者做了手术,缓解了病情后,冯万华在医院一共住了两个星期,现在病情已经稳定,手也可以保住了,不过要恢复手的功能还要看治疗和恢复的好坏。“在冯万华住院期间,响水县公安部门也过来给他做了笔录,但具体内容,我们医生也不清楚,作为病人的隐私,病人不说,我们也不方便问。”周医师说,只是听冯万华自己说过什么拆迁的矛盾的问题,至于有没有结下仇、是什么原因被砍等一些情况,医生们也不清楚。
D 公务人员被伤害应受重视
江苏盐城百成律师事务所的陈建元律师认为,此事要对冯万华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是重伤,就是公诉案件,轻伤的话是自诉案件,可以以故意伤害罪的名义起诉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可以提起民事方面的赔偿。陈建元律师表示,冯万华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是因为正当的工作原因,和对方结下了“恩怨”,使对方对其心怀不满导致的伤害,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当然作为国家公务员更应该遵纪守法,国家也有更多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如果是其个人的行为不适当、不合法,确实有责任的,公民也应该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陈建元律师说,从整个社会环境来讲,作为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让公务员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其他公民也要积极配合,提高法律意识,才能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系的一位长期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士表示,从一些媒体上获知,近期内公务人员被砍的伤害事故越来越多,这是非常不和谐的一幕,事情本身所带来的社会效应是非常恶劣的,被伤害的同志应该受到舆论的同情。他说,尽管国家对公务员的待遇在不断提高,但是,真正应该提高的还应该有人身方面的保护和权利的享有。
他表示,公务人员被伤害应受重视的同时,应该加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加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只有全民的素质上来了,才能从本质上减少和避免“飞车”砍公务人员事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