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北京市消协和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进行隆胸手术时要慎重选择医疗机构,因为该手术难度大,对技术人员和设备的要求很高。
近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对外公布:最少有53名香港妇女在通过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进行隆胸后,出现痛楚变形等情况而要求治疗。 病人的年龄由24至47岁不等,其中90%的人是在内地接受注射的,其中最严重的6名患者最终要将乳房切除。
北京地区美容投诉也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系统去年就接到美容投诉77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37%。其中医疗隆胸,因涉及金额大,整形技术水平要求严格,出现问题往往给消费者身心带来极大伤害,成为投诉的难点。
目前在隆胸服务中,少数美容机构无医疗美容资质或缺乏相关技术条件,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做填充物,造成消费者伤害的案例尤为突出。自2002年到2005年的3年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集到与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有关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83份。报告中女性182例、男性1例,其中涉及隆胸161例。不良事件的表现包括:炎症、感染、硬结、变形、移位、残留等。由于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属长期植入人体的材料,且在使用过程中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反映,尤其是移位、植入物残留等对患者身体较大危害。
为此,两地消协组织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隆胸手术难度较大,对技术人员和设备的要求很高,所以一般要求应到具备整形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整形手术。此外,消费者对医疗美容广告应该有较客观的认识,不要被广告中华丽的词汇和夸张的画面、疗效所迷惑,对于广告中的治疗方案及产生的效果等,建议消费者先向卫生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其次,消费者在接受相关美容服务时,一定要索取服务凭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但受到侵害时,可以凭借手中掌握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作者:杨玉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