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六项重点,在购销环节给予医务人员回扣、虚报成本抬高药价等行为位列其中。
另五项重点是: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的行为;药监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药监人员收受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为:(010)6831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