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万元新设备监控行人闯红灯
早报记者 杨洁 通讯员 赵起鸿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从上海交警总队获悉,交管部门目前投入了价值900万元以上的设备,从昨天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人闯红灯等多类交通顽症进行治理,整治活动将持续至年底。
昨天开始,交警部门开始整顿“两乱”和“四车”顽症。“两乱”是指行人乱穿马路和非机动车乱闯红灯。“四车”是指:人力板车、燃油助动车在道路上通行,残疾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非法载客,人力(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加装动力装置以及在禁行时间内上路通行。
整治的目标是:年内实现“四车”现象在内环以内基本消除,在外环以内明显减少;明显遏制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交警总队将通过建立整治执法“排行榜”,每周公布各单位对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抽查核实。
据悉,在市建委的直接支持下,17辆电子警察执法车、200辆巡逻执法摩托车和500台执法管理数码相机(用于事故快速定位和抓拍违法行为)已下发各区县交警部门,这些设备的总价值超过900万元,添置设备正是为了加大力度整治行人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接受采访时说:“我们除了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外,也要通过科学的设置给市民提供良好的遵法环境,比如在一些道路上安装机非隔离栏,这样行人也会自觉走到路口过马路,爬行隔离栏毕竟是件麻烦的事情。”
上海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左天福则表示,整治将强调严管、严教、严处。据了解,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执勤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视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在5~50元的罚款额度内给予当场处罚。对带头违反交通法律,不听劝阻,辱骂民警、交通协管员、交通志愿者的违法行为人一律按照法律上限处理,即处以最高的罚款额。当事人不愿意当场接受处罚的,执勤民警不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而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2款,实施口头传唤,到支队事故审理科依法处理。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殴打交警,或使用其他暴力手段阻碍执法的,民警应立即报告、寻找证人、收集证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迅速将其带离现场,就近移送派出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行人乱闯红灯一直是上海市的交通顽症和拥堵原因之一。昨天下午,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在延安中路威海路口看到,因为还没有到晚高峰时间,交通协管员还没有上班,所以,行人乱窜马路现象很严重。2时10分,南向北的行人信号灯仍为红灯的时候,就有8个行人夹着皮包,三步并作两步地向威海路方向冲去。在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蹲点的10分钟内,每次红灯至少有2名行人乱穿路口。类似这样的乱穿马路现象正是今年上海交警整治的重点。(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