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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102岁的杨振华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从1999年到宣判日共计11万元,宣判后每月给2000元。昨天,该案在崇文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下午,杨振华的小女儿作为他的代理人出庭,与5个兄弟姐妹对簿公堂。6个人各自陈述自己的理由,以至庭审进行了3个小时才结束。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了杨女士位于光明楼的家。房屋是一间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两室老房,杨振华被安排在南面大房间里。
老人闭着眼睛躺在床上,长睫毛,光头。虽然已经过百岁,但面容依然饱满红润。老人鼻子里插着鼻饲管,身旁高高悬挂着输液袋,一根导管接进被子里,床下挂着接尿袋。杨女士说,父亲患了膀胱炎,要用生理盐水冲洗膀胱,然后用尿管导出来。隔两天就要做一次。
杨女士告诉记者,从1999年她把父亲接过来到现在,其他兄弟、姐姐就没有给过赡养费。据她介绍,这一切缘于父亲名下的房屋纠纷以及兄妹间对赡养费数额意见不统一。但另外几个子女则在法庭上表示,他们给过老人赡养费,后来是杨女士对他们不好,不让他们去了,他们就改为邮寄。
这个赡养纠纷从2004年立案到现在仍没有最后的结论。“老人连吃带住,还要看病,得多少钱?”几个老街坊认为,老人这么大岁数了,几个子女不管什么原因,也都应该以老人为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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