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十三日电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在其网上专栏文章中指出,在实施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方面,金管局会经过深思熟虑,务求在成本与效益间取得平衡。
近年来,金融界的新标准相继推出,包括新的资本充足标准(即《资本协定二》)、新的打击清洗黑钱规定,以及新的会计准则等。 任志刚表示,虽然每一项新标准都有其背后的好处,但如何有效率、有成效地实施,对金融监管当局是一项挑战。
他指出,理论上,香港可以选择不实施某些新标准,或者分阶段落实,以延长实施时间表,但这样做可能会损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因为全球其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正积极准备,甚至有的已经落实执行。另外很多香港银行和公司的经营点遍及全球,它们均希望香港采用和其他地区一致的标准及做法。因此,香港必须确保监管及会计标准符合国际水平。
至于如何更容易、更有成效地落实执行国际监管标准,任志刚以《资本协定二》为例,表示金融管理局做了三方面的工作,包括咨询业界看法,对很多方面作出弹性处理或设计简化的方法,以及协调香港与海外监管机构的要求等。他认为,这样可使《资本协定二》在香港的实施过程更顺利。
因此,任志刚认为,如果有效推行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应当让受影响的认可机构有机会参与;其次,应该采取务实灵活的做法,并适当考虑本地特有因素;第三,实施新标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使这些标准与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一致;第四,应尽量确保实施过程符合成本效益,并仔细考虑实施新标准会对银行造成的额外行政负担。
任志刚表示,金融局在香港推出任何新的监管建议时,都会依循上述大原则,务求在成本与效益之间取得平衡。他希望其他制定标准的机构及监管机构亦会在国际层面贯彻采用这些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