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4日电 今年以来,受成品油价格不断上调的影响,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上升。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财政厅已正式发文,表示我省将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当地的实际决定。 与此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对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多项收费减免政策。
我省大幅减免出租车收费
随着国内航空业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免收公路客运附加费;从今年5月1日起,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防洪保安费;取消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和机动车辆排污费;停止收取交通信息费;不得强行要求出租汽车司机加入各类协会并收取会费。
今年5月1日起,降低出租车公路养路费收费标准,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降低计价器检定收费标准,由现行的96元降到45元,每年检定1次;降低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由现行的95元降到85元;降低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其中,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标准由现行的200元降到160元,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收费标准由现行的65元降到53元,有关检测机构对出租汽车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检测并收费。
这是临时性补偿措施
据了解,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属于价格范畴,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是对出租车经营者因燃料价格上涨、营运成本增加的一种补偿。我省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元至1元。对此,许多市民表示可以接受。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是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是否收取、收取多少,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决定及调整。燃油价格大幅上涨时,将结合当地实际,适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出租车经营者收取燃油附加费;当燃油价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后,各地将会及时停止收取。
出租车起步价短期不上调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和2003年相比,因为油价上涨,以哈尔滨为例,出租车司机每月增加了1000元左右的负担。4月初全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哈尔滨出租车司机因此减少了400元左右的负担。估计开征燃油附加费后,每台出租车每月又可以减少500至600元负担。出租车司机基本可以平衡油价上涨的压力。
同时,物价部门表示,即使油价攀升,我省也暂不考虑上调出租车起步价。(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 [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