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
记者刘自贤 通讯员罗小民
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是省政府1987年首批审定的四个省级风景区之一,2002年又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可现在,风景区的旅游事业却萎靡不振,呈逐波下行局面。
陆水湖风景区码头接待游客的一项统计显示:1998年全年接待人数12.4万,1999年为7.8万人,2000年为6.1万人,2001年为5.8万人,2002年为5.2万人,2003年为4.9万人,2004年为6.4万人。业内人士说,2005年度的游客人数更是少于往年。
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局受赤壁市政府委托,依据风景名胜区法规管理风景区旅游事务,隶属于旅游局的一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目前他们的主要职能是管理日常旅游事务,保护景区生态环境,执行景区规划,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这位负责人说,游客人数逐年下滑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景区的经营措施变化频繁,权益分享失衡。比如,2004年7月1日前,景区为分票制(大门票、十景点票),7月1日至7月28日为联票(景点联票100元/人),7月29日至2005年4月21日又为分票制,从4月22日直至现在又实行联票制。而景区的大门票经营权则由水浒城掌握,现行的100元/人联票制的分配,除去1元钱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外,风景区管理局分3元,宣传促销3元(由旅游局控制),其余的93元均由各景点分享。从近一年多的联票制情况看,景点内部之间是一种松散的组合,门票制作、出售、优惠对象的确定、资金的管理,均由景点业主控制,没有一个明确的经营主体。
二、管理上存在弊端。目前,景区内行政执法机构颇多,景区行政区域为陆水湖办事处,水政、渔政管理为陆水水库管理局,另外还有建设、林业、交通、环保、国土、工商、税务、水利、财政等十几家部门在景区执法。而这些部门之间又互不隶属,各自为政。其弊端主要表现是政出多门,有的相互制约或抵触。比如在湖内吸采河砂一事,2003年1月,市政府在《关于整顿陆水河采砂市场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在陆水湖旅游区及附近水域不得吸采河砂,并责成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局打击违法违规吸采河砂行为。同年6月,市政府又发文明确规定:“陆水湖内采砂严重污染水质,要在2004年底前取缔。”可是,2005年,相关部门仍为吸采河砂船办理证照,心安理得地收取规费,给吸采河砂业主开方便之门。正因如此,个别采砂船业主有恃无恐,在旅游区内和附近水域明目张胆地吸采河砂。风景区管理局对此进行查处后,业主竟然向法院起诉风景区管理局,还将相关部门所发的证照及收缴的规费凭证在法庭上举证作为其行为合法的说明。三、经营主体不明确,条块分割,牵制管理。景区的旅游码头一分为三,即前区售票处、主码头和副码头,分别由三家部门所管。2002年,赤壁市政府发文决定:旅游码头管理权由财政局移交风景区管理局。当年只移交一半,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现在。从副码头出航的船舶不受班次的限制,营运收入不交税费。拉客者曾将游客带至副码头上船,引发码头旅游秩序混乱,并引起一些合法经营者不满。又如在旅游船舶的管理上,省政府120号令规定:“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船舶由所在的管理机构负责,只接受当地港航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局一直鼓励旅游船舶更新,而更新一只游船,港监部门却要收5000元,让业主们望而却步。
上述这些因素,使得风景区管理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制约着这一著名旅游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掘和品牌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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