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书名:《寻欢作乐》作者:萨默塞特·毛姆版本:译林出版社2006年1月定价:18.50元 我们已经看到麦卡勒斯和毛姆足够多的细节,不过站在读者立场,我们不只需要八卦,更需要真情。插画/赵斌
书评人 苏七七
《寻欢作乐》的封底按照近年出书的惯例,印上几句来历不明的吹捧之词。马尔克斯说:“(毛姆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可见大多数人都喜欢和自己大相径庭的东西,连伟大的马尔克斯也不例外。奥威尔说:“(毛姆是)现代作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这也让人有点意外,也许他们两位的早期艰难的求学生涯有些许相似?这两句话无凭无据,也只能姑妄听之,只有和毛姆一样又聪明又刻薄的伊夫林·沃,说了一句实在话:“毛姆在拿捏人们对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可谓大师。他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
读这本书,真是可惜自己对于二十世纪前半叶的英国文坛一片茫然,因而不能从悬想与对照中读出更多的趣味。不过毛姆的那篇序写得也足够有趣———书写成于1930年,这篇序作于1950年,大概是多次再版,议论纷纷又渐渐平息后,他带着一种“闲话说玄宗”的淡然超然的口气,来作个四两拨千斤的认证了。
他说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不是托马斯·哈代,承认阿尔罗伊·基尔的原型是休·沃尔波尔———虽然“尽力掩盖起各种踪迹线索”,还是在初版后很快就收到了来自原型的快递,指出了这本书是对他的“冷酷的写照”。
一本小说既然带上了种你知我知的狡黠笑意,就不由得读者不去探究故事后头的八卦源头。但《寻欢作乐》的好处,是一个好作家的好处(虽然毛姆对自己的定位是个二流作家,好比伍迪·艾伦把自己定位为二流导演一样———这种定位倒说明,他们乃是二流中的极品),八卦只是为小说增添一点小花边,就算没有了,小说本身也还是料子实在、剪裁得当的好衣裳。
《寻欢作乐》的开头和结尾最能体现伊夫林·沃所说的,在“卖关子”与“说出来”之间的机智,小说的开头费了许多功夫来写休·沃尔波尔的来访,让读者心中着急,又不得不耐着性子,等着包袱解开,中间的几段回忆,写得行云流水,行所当行,止所当止,让读者也跟着一唱三叹。而结尾,是小说的一个大包袱,是在大家以为故事已经结束的时候出现的。它到底好不好呢?孩子与其后的故事,是不是包袱得太重了,以至于使故事失去了总体的轻灵,并且太像一个原因,试图解释原本不太需要解释的事?
———我这两句话,也说得很是模棱,也算是一个“关子”,等着没有看过的人,自己看自己想吧。
小说好看,人物打动人心与故事说得好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德里菲尔德或者基尔这些引起八卦的人物,都不是小说的核心,小说的核心是一个叫罗西的女人。
毛姆在写罗西的时候,基本上是写意的,对她只有一两段的外貌描写,一两段比较细致的情节与动作,然后呢,就是作者难以抑制心中的爱意,一个尽地向读者宣扬: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啊!实在来说,这种写法是容易显得傻乎乎的,但是因为毛姆在写起别人时那样蔫坏,全然不是个傻乎乎的好人,只是因为对这个女人,实在是心之所往,动了真情,才这样“直抒胸怀”,让人也陪着感动起来。
毛姆是这样写罗西的:金色的头发,淡黄色的皮肤,但是“她给你的印象却不是金黄色的,而是银白色的”,“不像太阳而像月亮那样淡淡地闪着光,如果要把她比作太阳的话,那她也是破晓时分茫茫白雾中的太阳。”在一夕欢娱之后,有一段清晨的罗西站在镜前的描写———这段话实则是男人的目光:“这是一个天生为了欢爱绸缪而生的躯体。这时候,在那片正奋力与越来越强的日光争斗的烛光映照下,她的全身现出一片银光闪闪的金色,只有两个坚实乳头是淡红色的。”
这个女人,甜蜜的,少言的,鲜艳的,坦白的,兼有妇人与孩童之美的,纯洁的,大度的,与身边的众多男人共度身体之愉的,罗西,她,到底是谁?
我几乎舍不得八卦她。而毛姆只有在序的最后一句话中,才说出自己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