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86852818法援热线报道“我女儿只是拿回了她自己的钱,怎么就成了小偷呢?”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刑事拘留,家住南京市鼓楼区的花先生怎么也想不通。
丢钱当天室友存了钱
花先生的女儿小青,今年19岁,在南京一家面馆做服务员。 今年3月,男友给了小青600元钱,让她买个MP3。小青回到宿舍梳洗打扮了一下,急急地出门买MP3。半路上,她检查钱包时,发现男友刚给的600元钱不翼而飞。回到宿舍,看到小红不自然的表情,小青产生了怀疑。为了收集小红“偷钱”的证据,小青趁小红不在时,翻看了她的物品,找到了一本5万元的活期存折。
打开一看果然就在她丢钱当日,小红存入了不多不少600元。小青气得将存折扔在地上。但回头一想,你不声不响地拿了我的钱,我就不声不响地取回。她将存折悄悄地收起,一周后,她拿着存折来到工商银行某支行,填写取款单,欲领回600元时,被接到挂失通知的银行管理人员查获,并报警。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小青刑事拘留。
律师:按盗窃5万定案
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律师认为,本案中,小青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小红存折里的600元钱是她自己的,但其仍将对方的存折占为己有,并意图冒领存款。根据规定,应按票面数额计算。依该规定,本案的犯罪数额应为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