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3日,省公安厅奖励了52位刑事案件举报人,其中一位命案线索举报人得到了1.5万元奖金,其他举报人也得到了最低1000元的奖金。据了解,省、市、县三级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共筹措了近千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对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者的奖励。
辽宁省刑事犯罪举报工作是从2005年6月6日开始筹划的。今年3月1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刑事犯罪举报中心。从今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中心已经接到群众各类举报线索423条,查破刑事案件216起,其中破获杀人案件15起、抢劫案件14起,抓获逃犯41名、命案逃犯10人。还有一批线索在侦办中。各级公安机关已向举报人发放奖励资金40.82万元。
今年3月,辽阳灯塔市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灯塔镇有一外地人低价卖一辆桔红色斯太尔牌大货车。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迅速将嫌疑人抓获。经审查,该人交待了在沈阳市于洪区杨士开发区盗窃一辆斯太尔牌大货车后到辽阳销赃的犯罪事实。此案从案发到侦破仅仅历时两天,及时追回被盗车辆,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
一名群众还举报,辽阳灯塔市王家镇发现外省网上在逃人员佟某。公安机关根据这一线索,20分钟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丹东市一名犯罪嫌疑人15年前杀人后潜逃,并改名换姓藏匿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市场从事海产品生意。公安机关一直在查找这个犯罪嫌疑人的下落。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丹东市公安局立即派人赶赴黑龙江,将该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举报中心:024—96110。沈阳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024—22828492。(伏桂明)
举报一般案件线索,奖励100至1000元;危害较大并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线索,奖励1000至10000元;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线索,奖励3000至40000元;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线索,奖励100元至50000元;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发布或公开张贴悬赏通告征集破案线索的,以公开承诺的金额兑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