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4日讯自元旦至今,全市已核准“一人公司”上百家,其中不少是由个体户升为“一人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化工、制衣、机械等行业。市工商局有关人士昨日表示,“一人公司”有利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创业。
新《公司法》中,有关“创业公司”的修改内容包括:允许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到3万元等。而原来的《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至少要两个人,因此个人以前只能成为个体工商户或创办个人独资企业等非公司组织。
对创业者来说,门槛降低,在经营中便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能更灵活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按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有关人士分析,由于新《公司法》才实施不到4个月,它所带来的便利和优势尚需投资者逐步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