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环保局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日前对我市松北区松浦镇新光化工厂火灾事故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结果显示,截至10日,此次事故对松花江及周边环境均没有造成污染。
据了解,6日15时30分,位于松北区松浦镇东明村的新光化工厂发生稀料原料储罐火灾事故。 经全力扑救,18时大火被扑灭。事故发生过程中和发生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进行了环境跟踪监测。结果显示,事故现场距松花江约有4公里,三面为农田,一面为荒地,周围没有地下排水管网,附近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距事故现场最近村屯的居民吃自来水,此次事故对松花江水质、周边环境及地下水均没有造成污染。
据悉,事故发生后,哈尔滨市启动了相关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灭火抢险和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对残留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全部运送至市固体废物交换处理中心安全贮存,待进一步检测鉴定后再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悉,哈市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此次事故的后续处置和相关善后工作。目前,有关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化工等高危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关停整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从业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关闭,严厉打击非法从业单位,查出一户取缔一户,做好此类污染事故预防工作。(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