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云川摄影报道)4月13日下午2时50分许,两名16岁的初二学生骑摩托车在海口南沙路龙华公安局门前路段,将一名到龙华公安分局开会的妇女当场被撞伤。
据现场调查处理事故的民警告诉记者,因是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造成了他人受伤,其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