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首批劳动保障协管员举行了誓师大会,今天将正式上岗。从此,广州在交通、城管协管员大军之外,又增添了一支新队伍。
目前广州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还不足120人,平均一个人负责4.5万劳动者的劳动纠纷的处理,远远超过国家要求每8000人配备一名监察员的标准。 谁都清楚,多“养”一个公务员,财政负担要大得多。在人少事繁的情况下,通过扩充编外人员的方式,才能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
劳资之间的矛盾,是当前社会一个不容回避的基本矛盾。近年来,劳动纠纷现象逐年增多,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说求职过程中的种种陷阱吧,解决起来就非常棘手。
还是举例来说吧。这两天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新闻节目,一直在追踪报道一起劳动纠纷。大意是说,一个女大学毕业生,求职北京一地产公司,双方签合同后,按照规定,需要参加培训———求职者自己要掏这笔费用。培训之后求职者才发现被安排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女大学生感觉有诈,要求退回数百元的培训费用。记者带着这位女大学生,兜兜转转跑了许多地方、许多机构,结果非常出人意料:要回这笔钱太难,女孩有些累,打算放弃了。
这不过是千千万万个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后,走上维权之路遭遇的一个缩影。堂堂央视,花这么大力气帮一名劳动者维权,还是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其他劳动者如果遇到了劳动纠纷,又会有怎么样的境遇呢?许多上当受骗者,由于被骗金额较小,很难在公安局以诈骗罪名立案。至于上法院,还要费力费时。所以许多求职者受骗后,最终只能如那位女孩一样选择放弃。而放弃,不是问题的圆满解决,而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被迫的选择。心中的激愤,当然也没有消除。
据说,在职能上,除没有处罚权之外,劳动保障协管员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享有同样的权利。也就是说,有关欠薪、社保、合同等劳动纠纷问题,协管员都可以处理。一个街道配一名,这样就可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在纠纷发生后能够提供及时服务,有效预防、化解、处理有关劳动纠纷案件,从而缓解劳资矛盾,促进广州的社会和谐。(来源:广州日报) |